借阅规则 借阅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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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借书证为本人或本单位(集体)借书证,不得私自涂改或多或转借他人。
  • 每证可借图书、期刊共10册。图书借期为一个月,无他人预约,可续借一次,为期一个月。期刊借期为半个月,无他人预约,可续借一次,为期半个月。逾期不还者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  • 当年现刊不外借。
  • 工具书不外借,不得带出阅览室。
  • 原版新书到馆三个月内不外借。
  • 陈列图书不外借。
  • 借出书刊,本馆如有特殊需要,随时收回。